我們的學校、社會和家庭教育裡,從來不曾給我們真正的性觀念。我一向是個很有主見的大男人,但對「性」的理解,卻得承認完全來自道聽途說,然後想當然耳。我們的社會和家庭對「性」的觀念,相對於西方社會是非常保守的,在對「性」缺乏真正了解的狀況下,我不只不敢談「性」,還對「性」有很大的錯誤解讀。
直到最近看了很多不同的性觀念,才逐漸了解「性」原來是像吃飯那麼自然,不需要矯飾,也不必強求。今天從那百分之一「無性」的族群中,更清楚地認知到性不性都是那麼自然,就像師開示過的「性」無法達到真愛。
以前對「性」無知時,以為兩性間先有性,才有愛。後來,雖然知道真愛是跟「性」沒有關係,仍然不認為沒有性,還需要有對象的愛。看到「無性的親密關係」之後,更清楚認知到「性」跟愛不必然有關係。我們將性和愛連結,甚至一知半解地跟著科學家說腦下垂體分泌的荷爾蒙催產素(oxytocin)叫做「愛情荷爾蒙」,其實這些可能全是一種「羊群效應(bandwagon effect)」的直覺,把胃液分泌多當成胃口好。
「性」可能只是身體欲愛的一種,人與人的連結,不一定靠「有性的親密關係」。無性的親密關係,他有可能完全不需要別人的碰觸,或者,牽手、擁抱就足夠滿足了。不需要從獨身宗教觀點,把「無性」看得比「有性」高明,「無性人」需要的是尊重,不要把他們看成不正常就好了。
當我們覺得身體能夠自我滿足的時候,自我的觸碰都是多餘的,何況別人的碰觸。瑜珈士講「精滿不思淫」,講的是性欲不可能滿足,真正的性欲是靈魂的連結。
「無性人」的公開出櫃,對傳統「性愛不分」的迷思,很有幫助。就像「同性戀」的公開出櫃,我們才知道原來世間不只「異性戀」正常,「同性戀」也很正常,現在我們更知道「無性戀」也很正常。正常不正常,決定在是否做了自己的最真最嚮往,正常不需要由別人來界定。
我們缺乏的是對自己、對別人的了解,缺乏的是做自己最真最嚮往的勇氣。試想一個「無性人」或同性戀者,不敢承認自己性傾向,寧可順服父母意願去嫁娶有性欲的異性,假裝有性需求,房事後,還假裝開心,這不等於邀請配偶強暴自己嗎?一旦給配偶發現,還得承認自己性冷感,還得表示願意接受藥物或心理治療,這不是無比荒謬嗎!
人與人之間的可怕,發生在不認得自己與別人的最真最嚮往,發生在對別人不了解、不接受而橫加「自是他非」的論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