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家回歸「真愛結合」

(11-18-2012一湛)

看到伴侶盟要求連署的聲明,非常的感動,這一步可以幫助台灣大大的鬆脫綑綁、往前躍進一大步。因為人的關係從婚姻和家庭開始,如果一開始就不是建立在自由、平等、尊重和自覺(自決)的基礎上,如何可能培養健康的關係呢?
連署書中問:什麼是愛?
是情書,是緊握的手?是共有的一幢房子?是年輕時的浪漫、年老時的照護?是我病榻旁最渴望見到的人,是願把我最珍貴的都留給你/妳嗎?愛的開始,是「我要我們在一起」,愛的加深與延續,則往往繫諸於「我們有沒有未來」。
問題是,在國家眼裡,誰才可以「有未來」?
一對不想結婚的異性伴侶,一對想結婚的同志伴侶,以及一群志同道合、願意彼此分享與相互照顧的人,何以他們親手打造的家、他們所認定的家人,無法在現行法制下獲得國家的承認?

我們認為人們的愛是多樣的,人民應該擁有自由結合、組織家庭的權利,如果法律僅支持異性戀婚姻家庭,刻意排除其他結合形式與可能,這樣的國家/法律,非但不能滿足人民需求與期待,同時也是不能符合正義的。家庭社會學家李瑞中指陳得直截了當:「剝奪人民其他家庭樣態的選擇是國家暴力」。
因為這樣,伴侶盟歷經兩年半的時間完成了「同性婚姻、伴侶制度、收養、多人家屬」民法修正草案,希望讓不同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,乃至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結合,都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結婚、登記為伴侶或多人家屬,合法地建立自己的家,追求、定義屬於自己的幸福。
伴侶盟希望把這樣版本的民法修正草案順利送進國會,完成台灣家庭制度民主化的立法。
看到時除了立即連署外,也希望呼籲更多人了解支持,因為這樣的修正,對傳統的異性戀婚姻不會有任何影響,只是讓大家有更多的選擇,同時真正的思考婚姻和家庭的意義,也可以真正的回歸人之所以為人的尊嚴與責任。
國家社會本來就是為了人民而存在,文明的法令要與時俱進,老是以恐懼來面對制度變革的必要,實非人民之福,當多數民眾都有這樣的期待時,民意代表和公僕更沒有理由不去執行。
如果看到這樣的內容,心生排斥,很有可能是你的框框和成見在作祟,真正的尊重是相信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,成熟的公民社會應該支持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權利,我們只要把自己的權責定位清楚就好了,不要撈過界,完全自由平等的社會,每個人的潛能才有機會充分發揮,我們不需要有過多的杞人憂天,不需要有不必要的限制。
婚姻和家庭是成人的神聖約定,不需要旁人和公權力的介入,讓家的組成回歸「真愛結合」的最原始最純淨的初衷吧!
親愛的老天爺:請讓每一個人都可以得到自由、平等與尊重,讓天底下沒有人因為別人的害怕、焦慮和偏見,限制了他的發展,人為萬物之靈,非常需要一個合理、溫馨、支持的環境去孕育,請幫助我充滿勇氣、辯才無礙,能說服更多人轉負為正,請幫助這些勇敢走在前面的人,請幫助台灣成為一個真正懂愛、懂尊重的國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