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注婚姻平權

(10-28-2012張心華)

10屆台灣同志遊行在昨日(10/27)下午展開,不少藝人到場支持,由梁詠琪黃耀明等藝人獻唱為遊行展開序幕,晚上還有舒米恩楊丞琳壓軸演出。本屆主題為「革命婚姻──婚姻平權,伴侶多元」,除訴求平權外,現場也同時出現反核、反美麗灣、愛滋等議題呼籲大家共同關注。估計超過6.5萬人共襄盛舉,創下歷屆同志遊行最大規模。
遊行隊伍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集合完畢後,下午2點,在黃耀明演唱「春光乍現」的歌聲中,揚起象徵性愛、力量、希望、自然、自由和藝術的6色彩虹旗,以「紅橙黃」及「綠藍紫」6小隊,各分成北、南兩條路線出發;隊伍雙雙在下午4點匯聚返回凱道,並舉行「萬人擁抱」行動,集體表達婚姻平權、伴侶多元的訴求。


由婦女新知、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在2009年底組成的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」,花了2年半的時間完成「同性婚姻、伴侶制度、收養、多人家屬」民法修正草案,希望讓不同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,以及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結合,能依據各自的需求選擇結婚、登記伴侶或多人家屬。伴侶盟也於遊行現場宣傳,期望達到百萬連署的目標,預計明年(20139月把草案送進立法院。
關於今年的「革命婚姻」主題,中央大學性/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認為,要革命婚姻,就要徹底改變婚姻的體質和情感,因此同志在拒絕異性戀壟斷婚姻體制的時候,也必須拋棄對於忠誠的虛幻想像和要求,支持通姦除罪化就是很重要的一步。何春蕤以「拒絕異性壟斷,拋棄忠誠虛幻;自由結合湊合,同志好聚好散」對台下的同志提出呼籲。
去年發生保守宗教團體「真愛聯盟」反對「性別平等教材」事件,引發社會關注討論,性權會秘書長王蘋表示,人們期待教育要多元,要有實質內涵,而學校裡就是要有同志教育才是多元的一環,豐富教育的內容。提及婚姻權的訴求,王蘋指出,婚姻當然也要多元,不能只有一種方式,要有自由內容,「可以結婚,也可以不婚」,同時也需反思婚姻形成的資本和文化的高門檻,王蘋期許同志們在同運的道路上絕不妥協。
本屆的彩虹大使相當特別,相較於過去邀請藝人擔任的慣例,同志遊行聯盟這次選擇了3位近年已離開人世、且對同志運動有著重大意義與影響的戰友,分別是江嘉雯、劉敬弘和大炳(余炳賢)。其中,嘉雯的生活、工作、運動夥伴,親如家人的「性別人權協會」成員們上台表達對他的思念。性權會文宣部主任陳俞容說,嘉雯10幾年前開始默默地為同運奉獻,在過去同志普遍努力地要強調自己不C、不T、和大眾沒有兩樣時,要去談同志社群內部的差異是非常困難的;陳俞容認為,身為女跨男跨性者的嘉雯,替重視邊緣同志的性權會補上跨性別的視角,他獨特的生命歷程與看法,是跨性別主體改變同運路線的重要啟發。
劉敬弘和朋友共同創立的「紅綾金粉劇團」,透過扮裝、性別的反串展演回擊歧視,而曾參與劇團的大炳,也是多屆同志遊行不可缺席的角色,他們均以身體力行的直接行動向同志社群、社會大眾展現肉體、性別跨界的多元可能。兩人的家屬也來到現場,大炳三弟、小小炳隨著紀錄大炳扮裝的短片,透過自彈自唱紀念哥哥,敬弘的弟弟和媽媽希望能將他的精神延續,鼓勵同志們為自身權益努力。
不少香港的同志也來到台灣「取經」,已出櫃的的香港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出,香港在今年11月也將要舉行同志遊行,而月初時立法會將針對同志議題進行討論,他不僅會出席遊行,也希望能從立法和教育著手,保障同志權益。此外,當天還提出反核、反美麗灣等議題,希望大家關注同志權益之際,也應該了解到還有其它議題是和自己息息相關,應該相互力挺。殘酷兒成員黃志堅就預告,即將在1110日舉辦殘障者大遊行,在政府長期忽略底下,殘障者的權益一樣弱勢,需要眾人關心。
藝人舒米恩表示,一直到20幾歲後,才在身份證上看到自己的原住民名字,他以參與原住民運動的經驗出發,鼓勵同志爭取權益,直到身分證的配偶欄上也出現伴侶的名字。遊行最後,由曾在《刺青》等電影中飾演同志的藝人楊丞琳上台演唱「想幸福的人」,表達不分性別的人,只不過是想追求幸福的渴望,要大家勇敢爭取。

站長的話:

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」秘書長簡至潔表示,伴侶盟花了2年半的時間完成「同性婚姻、伴侶制度、收養、多人家屬」民法修正草案,希望讓不同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,以及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結合,能依據各自的需求選擇結婚、登記伴侶或多人家屬。
相較於婚姻與伴侶制度僅限兩人建立關係,多人家屬制度則擴充了《民法》對於「家」的定義。除了打破傳統一對一親密關係才能成家的規則,也不再視親屬關係為必要基礎,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,無論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、情人,或具有血親、姻親關係的親屬,只要認為彼此是家人,就可透過這個制度成家。
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甯應斌也質疑,社會和媒體將「性忠誠」放進婚姻,這是一種壟斷的詮釋,導致不遵守「性忠誠」的人會被質疑「為什麼要結婚?」婚姻成為一種性管制的功能,汙名了所有婚外性行為。把「性忠誠」當成婚姻的規範,其實就是對婚姻意義的壟斷與不公平。
甯應斌教授主張,人人有自由結合的權利,可以自由進入婚姻,或者組成家庭。他並不認為同性婚姻的意義是相愛的人應該要結婚,「因為不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,而相愛的人也未必要結婚。」同性婚姻的基礎可以不是因為愛情或性欲,更不是因為「性忠誠」,婚姻真正的基礎在於人可以自由結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