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接納不一樣的愛

(2014-12-22一圓)

歸亞蕾沈重一句「她是我妻子」,道盡世間的愛不是蠻橫的法律所能阻隔
畫面中,病患需緊急開刀要親屬簽名,歸亞蕾表明是病患的好友,醫生:醫院規定要親屬才能簽名,拒絕她的簽字,畫面轉到她急著找患者親屬的身影,那份焦慮是任何病患家屬都可感受到的苦。
結果來了個只有血緣關係,卻無任何親情交流的姪子,這影響了患者被醫治的權利,錯過醫治的最佳黃金時間,讓活者留下深深的痛,就只因為他們是女女結合,冷血落後的法律依法不給予通行證
就一張蓋了章的紙,能代表什麼呢?能夠保證男女結合的愛,勝於任何女女、男男的愛嗎?情愛是靈魂的結合,由兩顆真心來決定,不是由有沒有性能力或生殖功能來決定。情愛像「結拜(kiat-pài)、換帖(uānn-thiap)」,豈可以性別來度量、來框囿設限。異性才能結合,就好比古人把同姓結合都當做近親通姦一樣荒謬!何不讓情愛像結拜、換帖一樣自然!
多元家庭的議題,之前吵得沸沸揚揚,到現在又沈寂無聲,當時以為法案就直接通過,才是符應人性的需求,雖然有許多宗教團體囿於成見,有不同的聲音,但每個人的性向自然真的很不同,長輩不能因為想傳宗接代就強逼兒子多娶幾個吧!想傳宗接代是長輩的自然」,但可能不是晚輩的自然」,夫妻有一方想生小孩,另一方不想生小孩,請問誰來決定其中的「自然」?結婚需要雙方同意,離婚不需要雙方同意;需要雙方同意才可離婚,那結婚也太像幫派了。
夫妻可以邀請家族投票表決然後由多數票決定生不生、離不離婚?
多數人的意見絕不能扼殺少數人的自然,這叫做權利。這跟長輩不能決定晚輩嫁誰娶誰一樣,一點都不難懂。
尊重每個人的選擇,才會懂得什麼是完整健全的家庭。成家,絕非一定要男女結合、絕非一定要生小孩才算,就像自己不想生也可以領養非婚生子女一樣,真愛才是關鍵。
有真愛才是家人,女女、男男共住,無礙真愛的存在。同性夫妻照樣能夠給孩子保護傘,給孩子最真最好的愛。
請接納不一樣的愛,好嗎?

婚姻平權很重要,但或許更加重要的是,我們究竟該怎麼做,方能減少因性別氣質不同而出現的霸凌。性別平權不該只是「有情人終成眷屬」,而是讓人們都能夠成為他們自己,讓人們,以他們自己的樣子成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