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劣的假中立真誤導

05-03-2013 林實芳林秀怡


問問題的方式,常常決定了答案。法務部放出民調風聲,表示高達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除《刑法》通姦罪,和過去其他媒體與學術機構所做的民調結果天差地別,癥結便在其問問題的方式。問卷中,法務部絕口不提現行《刑法》通姦罪存續在實際運作上對女性不利的現象,同時也規避《刑法》通姦罪無法挽救、反倒加速摧毀婚姻的社會現實,反倒以架空社會脈絡的方式大玩文字遊戲,明顯誘導民眾作答。

舉例而言,問卷中混用「廢除刑法通姦罪」與「通姦無須受處罰」的概念,刻意模糊《刑法》、《民法》、道德三種不同層次概念,拼裝許多似是而非的字句,卻未詳細說明廢除通姦罪指的是廢除《刑法》通姦罪,現在《民法》上仍可請求賠償並請求離婚等資訊;廢除通姦罪指的是不用《刑法》來處罰通姦罪,並非主張民事或道德上完全無責法務部以片面資訊填充提問內容,也難怪乎民眾會一面倒的認為通姦除罪就等同於允許或鼓勵通姦。 
通姦罪反更加破碎
這種誘導式的民調,不只無助於公民社會對此議題進行民主審議,甚至有害。過去《婦女新知基金會》到台北、高雄、台中、屏東、雲林、花蓮等地舉辦全國巡迴座談時,便發現許多民眾反對廢除《刑法》通姦罪,是因為沒機會深思通姦行為背後複雜權力的關係、性別平等議題,但只要詳細說明、討論,原本仍有疑慮的民眾紛紛同意加入連署。座談會中,更有不少民眾分享自身的經驗與被徵信社騙財又傷心的故事,其被騙金額與狀況讓與會者大罵徵信社藉此斂財。會後,問卷結果顯示參與座談者超過8成支持廢除《刑法》通姦罪,並且催促我們盡快推動修法。
法務部問卷內容強調通姦罪的嚇阻作用,主張《刑法》通姦罪是遏止婚外性行為與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唯一利器,這個主張不只與人民生活經驗嚴重脫節,也有違多數法界的意見。
在《婦女新知基金會》所發起的廢除《刑法》通姦罪連署中,便有許多法學者加入連署贊成廢除。不少法律人,包括台大法律系黃榮堅教授、許玉秀教授在內的《刑法》重量級學者都指出,《刑法》通姦罪的存在根本無助維繫婚姻。提告《刑法》通姦罪的追訴過程中,夫妻雙方必須就刑事規範的證據強度,提出通姦的細節,或是播放自己配偶與對方的性愛過程光碟,婚姻的情感和信任感反而更加支離破碎。徵信社一邊向委託人收取高額的徵信費用,另一邊也利用《刑法》通姦罪的存在向配偶惡意恐嚇取財,但卻絕口不提委託人恐吃上妨害秘密罪(3年以下)這條比通姦罪(1年以下)還重的官司。 
漠視實質不利現況
面對《刑法》通姦罪存廢,法務部不能再以「中立立場」作為推托;若行政部門只想用這份民調為政府立場背書,漠視通姦罪實質上已造成對女性及婚姻維繫不利的現況,只是再次證明「溝通內閣」的誠意還有持續探底的空間。
請法務部不要再用「假中立,真誤導」的低下手段做《刑法》通姦罪的魔鬼辯護人,請正正當當地提出可供民眾進行審議思辨的資料,堂堂正正地面對法律學界、人權團體、女性團體對通姦罪造成性別不公及無法藉此保障婚姻的質疑,認真研擬廢除《刑法》第239條的通姦罪! 
林實芳為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、律師
林秀怡為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