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場「以靈魂立約」,先從台灣社會中掌控兩性關係的「隱形契約」講起,先解構這個「用君臣綱、父子綱凌駕夫妻綱」的漢文化位階,然後,再一起重新想像:在我們的社會中,用「靈魂」作為約定的兩性關係,會是什麼樣的?
這樣的角度,很多聽眾不習慣,一時之間,無法把這麼龐大的、結構性的、集體文化層面的東西,與看似很私密的兩性關係連結。然而,這正是我們的兩性關係出問題的地方啊!
大部分人都深深浸染在這樣文化裡、看不清我們兩性關係的束縛,早已習以為常登堂入室政治化了。家庭的主從關係向來是社會控制系統的重要元素。夫妻的房事,參雜著「傳宗接代、需有人繼承家產與男人姓氏」的壓力,也參雜著彼此間權力的對價關係。
如何重新建構「以靈魂立約」的兩性關係?
師幽默地說:「以靈魂立約,就是隨時可以解約!」這不是不負責任,而是以「雙方平等、自由」為前提。有人問:「先生離開我,難道不是不負責任嗎?」師回:「一個不能為自己負責的人,能夠為任何人負責嗎?對自己不真,能對誰真?」
配對了,根本不會分開。妳會在對方身上,看到渾然天成的自然!
關係裡的主體性,一定是「尊重」對方的喜樂與意向,不是「要」對方尊重我的喜樂與意向,「尊重」是自然,不是要。只有當雙方能分享共同的喜樂與意向時,才構成配對。是配對就不會分開,不是「不會分開就是配對」!這才是深心信解因緣!
問題出在,我們顛倒了因果關係,把「不會分開」當成配對的指標,才會讓「永結同心」越來越遠在天邊,讓「白頭偕老」變成恐怖主義!想把房事變潤滑劑,就像把垃圾掃到地毯下,兩人的情份不會變深,只會發霉。
讓我們一起來重新來想像「有靈魂」的性關係,「有靈魂」的婚姻關係,「有靈魂」的一切關係...
有靈魂的叫「自然」,沒靈魂的叫「欲想」。有靈魂就會看見彼此的「主體性」,沒靈魂就會把彼此當作「可利用的東西」。
在每個眼神、語氣、動作中,感覺自己的最誠懇、最流動、最自然、最嚮往,看見彼此的最乾淨、最純潔。
對待彼此,完全尊重、完全浪漫、完全對準天地,就是靈魂的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