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曾在報上看到90歲的老太太余菊妹提起離婚訴訟的案件,當時還以為這位阿嬤是屬於社會底層,沒有受過教育,也沒經濟來源,所以隱忍了這麼久。後來看了《今周刊》的報導,才得知她是位教師,也是位曾幫先生拉到業績,幫助先生升職的能幹太太。
但在早期不尊重女人的文化下,自24歲嫁給先生開始,她從未參加過學校的員工旅遊。薪水除了要養育自己的小孩外,還要付小叔的學費。三餐中好的菜和肉給其他家人吃,自己只能梅干菜果腹。即使如此辛苦的付出,先生仍家暴、外遇不斷。一回帶小叔出外購衣,稍微晚了點回家,先生就不分青紅皂白的打了她一巴掌,這一巴掌打出了她想離婚的念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