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上一片撻伐,對於一個曾被連續性騷擾、性霸凌的男生而言,可能覺得莫名其妙。
莫名其妙的是撻伐者真的會區別性騷擾、性霸凌、妨害性自主的界線嗎?
性騷擾(告訴乃論罪)、性霸凌、妨害性自主(公訴罪)不只發生在男對女,也發生在女對男,或男對男,甚至發生在女對女身上。
這種身體侵犯通常發生在某一方強凌弱,統稱之為「性霸凌」。刻意強調男對女,是因為社會上大多數人認為男強女弱,但對一個曾被女生或男生連續性騷擾、性霸凌的男生而言,性霸凌就是性霸凌,沒有男對女、女對男、男對男、女對女的差別,只是被「性霸凌」的男生可能比被「性霸凌」的女生更羞於啓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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